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7号)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实行分类有序管控。现公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餐饮、景区景点、电竞酒店、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休闲场所。餐饮行业可有序恢复堂食;景区景点要对旅客适时限流,防止人员聚集现象。上述场所要落实扫码、测温、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序经营。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营场所监管,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并引导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店的监管,严格落实多点触发机制的规定。

三、居民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自觉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卫生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应当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要加强对楼道、电梯间、公共卫生间、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定期消毒。

本公告即日起执行。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7日


来源: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实习编辑:张皖媛

责任编辑:王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