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故事】雨花英烈史砚芬:舍小我而成大我

这封信是一位烈士写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1928年的9月27日,是中国传统的中秋佳节。这本应是一个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日子,但中共南京地下党组织的五名青年党员,却在这一天凌晨走向了雨花台刑场。人们在一位烈士的口袋里发现了这封诀别信。

1904年3月,史砚芬生于江苏宜兴的一户普通人家。家里为了让史砚芬能读书识字,将来出人头地,省吃俭用送他到私塾先生那里学习。史砚芬不负众望,考入江苏省立第五中学。16岁时,还在中学读书的史砚芬,就投身到五四爱国运动的洪流中,那时的他就懂得积极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

从1927年8月到10月间,宜兴陆续发生“教师索薪”“农民抗粪捐”“双十节驱逐县长施方白”三次斗争,史砚芬就是这三大运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中,史砚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中共江苏省委和宜兴县委的组织下,“农民暴动行动委员会”成立,史砚芬被推选为副总指挥。1927年11月1日,史砚芬领导发起著名的宜兴暴动,这次暴动是江苏省最早反对国民党的农民暴动。

1928年春,史砚芬被中共党组织派往南京,担任南京团市委书记。当时的国立中央大学,是国民党严密控制的一所学校,也是进步思想活跃的地方。为了坚守住党组织争取进步学生的重要阵地,史砚芬深入该校,在学生群体中广泛地开展工作。1928年5月5日,在学校附近的鸡鸣寺城墙上,史砚芬参加完中央大学党支部会议后,被国民党密探跟踪,随即被警察逮捕。当敌人得知史砚芬领导过宜兴暴动,立即把他转送到首都卫戍司令部看守所关押。在狱中,史砚芬受尽了敌人的严刑拷打,始终坚贞不屈。同年9月27日,国民党反动政府以“意图颠覆党国”为名,判处史砚芬死刑。

史砚芬烈士给弟弟妹妹的信中写道,“亲爱的弟弟妹妹:我今与你们永诀了。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以后,还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

让每个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史砚芬毕生奋斗的理想,他希望弟弟妹妹能够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与史砚芬同狱的难友贺瑞麟在《死前日记》中,记述了史砚芬临刑前最后的场景:“他第一个先出去,神气最安逸,砚芬临去时,向我们行了一个敬礼,再会。”1928年9月27日,史砚芬被枪杀于雨花台,年仅24岁。

史砚芬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写在一张宣纸上,我们可以看到行笔从容,字迹工整,让我们感到他确实如在信中所说的那样,心很镇静。因为有着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信念,虽然满含着对家人的不舍,但史砚芬依然义无反顾,视死如归。革命先烈的精神,也必将永远激励着我们继续前行。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网

编辑:李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