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三举措”夯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县卫健局三举措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服务水平。

紧盯“重点区域”责任田。常态化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等卫生监督工作。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车辆30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65次,其中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61次、卫生院2次、村卫生室2次。加强依法执业检查。全面开展净化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杜绝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黑诊所”、“游医”等违法行为,防止因“非法行医”造成疫情扩散的发生。2022年2月,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1次,同时通过协管巡查报告、群众举报、专项巡查等方式收集违法信息,加大打击力度,目前已立案调查3起。

握好“公共卫生”标准尺。为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及酒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城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乡镇卫计办、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开展全县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一是对各类公共场所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核酸检测、行政许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137家,现场要求存在问题的19家单位迅速落实整改;二是对全县82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开展整改“回头看”;三是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把住“监督监测”总开关。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2022年,县卫健局成立工作专班,摸底了解了全县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饮用水水质基本情况,还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一次卫生监督和抽样检测,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同时严格落实《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对全县设置的18个水质监测点实行每日采样监测,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水质相关信息。落实职业病防护卫生监督。2022年已开展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3家,验收职业病防护改建项目企业2家,指导新建项目职业病防护企业1家,完成省级健康企业创建及市级评审工作2家,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更新26家,为劳动者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作者:县卫健局 蒋华毕 徐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