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进码头 助力长湖生态保护

6月17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长湖岸边,在后港镇吴家湾码头现场开庭审理了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县长湖湿地管理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后港水陆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80余人旁听。

2025年8月17日上午6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沙洋县长湖水域全面禁捕的情况下,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湖水域非法捕捞,被长湖渔政执法人员查获,经现场称重,共捕捞渔获物12.75公斤。2025年9月12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再次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湖水域非法捕捞,被长湖渔政执法人员二次查获。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让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亲眼见证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代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后,县长湖湿地管理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执行《长江保护法》及《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加大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长湖碧水清波。


通讯员:魏晓倩